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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质检所实验室室内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10-15 来源: 作者: |
宿迁市质检所实验室室内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宿迁市质检所实验室室内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1年10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质检所实验室室内改造项目
(二)采购编号:SQHS[2021]1003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9.46万元
(五)采购需求:宿迁市质检所实验室室内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六)完工期:25天
(七)质保期:2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竞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5.2021年3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7.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8.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10月16日-10月20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8452515777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0月22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0:00;
谈判时间:2021年10月22日10:00。
(二)文件接收和谈判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三)响应文件接收人:王波 18452515777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响应文件接受地,逾期完成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竞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波
联系电话:18452515777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 张海涛
联系电话:15240381580
采购人地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889号
八、最高限价:贰拾玖万肆仟陆佰元整(294600.00)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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