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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质检所玻璃类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9-18  来源:  作者:

            宿迁市质检所玻璃类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宿迁市质检所玻璃类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质检所玻璃类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SQHS[2021]0906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1.7万元
(五)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玻璃类产品检测设备6台,分别为可见光透射比测定仪1台、准直度望远镜1台、玻璃表面应力仪1台、光畸变检测仪1台、电子玻璃耐磨耗仪1台、磨耗机1台。详见采购需求具体内容。
(六)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40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9月22日- 09月27日,9: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三)获取方式:微信报名(微信号:19905245633)。
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人:梁璇       联系电话:19905245633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9月30日15:0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三)响应文件接收人:梁璇、1990524563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响应文件接受地,逾期完成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告媒体: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网站。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单位: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联系地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889号
联系电话:0527-84358641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联系电话:0527-8881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璇(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990524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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