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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1-06-25  来源:  作者:

                 单位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本次车辆租赁服务招标是为单位开展工作和抽检业务提供车辆保障服务工作,车辆租赁服务经费按实际使用车辆结算。

2、报价要求:按车型、服务范围、租车收费标准(元/),行使费用(元/公里)(含邮费过路费停车费)分别报价。

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采购服务商:本项目采购三家以上租赁商提供本项目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能力的的书面声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提供服务车辆需年检合格,车况良好,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需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3、汽车租赁公司在甲方使用车辆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除非提交更换车辆的车况证明材料(需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截止时间

202172日中午11:30

五、联系人及电话

刘先生1351529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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