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消防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19-10-15 来源: 作者: |
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消防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供应商: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委托,就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消防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消防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SQHS[2019]0517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预算为6万元。 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0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二)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四、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19 年10月16日-2019 年10 月22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200元/份,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提供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4、联系人:耿荣晨 联系电话:17327577521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竞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0月28日14: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14:30;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4、响应文件接收人:耿荣晨 联系电话:17327577521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10月28日14:30; 2、磋商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815783978 招标代理联系人:耿荣晨 联系电话:17327577521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 |
下一篇: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消防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
上一篇: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18年假公示 |